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一分校的委托,对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一分校智慧化校园一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书编号: XFZB-2014-76(2015长乐财购计[002]号)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校智慧化校园一期采购项目 |
系统集成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一分校 |
15980515599 |
长乐市 |
3.预算价:人民币玖佰捌拾玖万肆仟零玖拾贰元整(¥:9894092.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31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6.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公司网址: www.fjxfzb.com 邮箱:fjxfzb@126.com
7.投标人资质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副本可使用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国家信息产业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3C认证的(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须提供强制3C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节能产品的(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防火墙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应通过中国信息安全中心认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潜在投标人购买本招标文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复印件。)
8.投标截标时间:2015年2月6日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年2月6日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11.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直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复印件、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