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县妇幼保健所委托,对平潭县妇幼保健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4-15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平潭县妇幼保健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医疗设备 |
医用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平潭县妇幼保健所 |
13600826208 |
平潭县 |
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2楼(汽车南站旁,汉庭酒店二楼)】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燕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2楼(汽车南站旁,汉庭酒店二楼)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人代表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同时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的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含注册登记表),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有关证件(如有,需提供);进口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3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4年7月3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2楼(汽车南站旁,汉庭酒店二楼)】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