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福州格致中学委托,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福建省福州格致中学乐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XFZB-2014-81
二、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福建省福州格致中学乐器采购项目 |
文艺设备 |
教学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福州格致中学 |
13809501316 |
福州市 |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零叁仟元整(¥:203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若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0日-2015年4月 6 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采购中心。
六、招标文件售价0,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 14 日 09:15:00(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采购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5年4月 14 日 09: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采购中心。
十、凡对本次招标采购事宜有疑问,请与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书面原件送达或挂号信送达的形式,其他形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招标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邮政编码:350000
电话/传真:0591-88002309、0591-88002607(传真)
联 系 人:陈小姐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