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港头镇卫生院的委托,对福清市港头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4-75 2014融财购计【117】号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福清市港头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医疗设备 |
医疗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福清市港头镇卫生院 |
13696852894 |
福清市 |
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人民伍拾万元整(¥:5000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节假、公休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2楼【汽车南站旁,汉庭酒店二楼】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炜芹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2楼【汽车南站旁,汉庭酒店二楼】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⑤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副本可使用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若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同时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的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有关证件(如有,需提供);进口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提交以上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年1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2楼【汽车南站旁,汉庭酒店二楼】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