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乐市档案馆的委托,对长乐市档案馆档案实体RFID安全认证及固定资产智能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书编号: XFZB-2014-83(2015长乐财购计[011]号)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长乐市档案馆档案实体RFID安全认证及固定资产智能管理项目 |
其他货物 |
档案管理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 |
长乐市档案馆 |
13809527981 |
长乐市 |
3.预算价: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2月5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6.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公司网址: www.fjxfzb.com 邮箱:fjxfzb@126.com
7.投标人资质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副本可使用复印件)
(3)本项目中投标人所投的打印机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和国家强制节能的产品,投标时必须附上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2015年2月11日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年2月11日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11. 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