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建设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FJXFZB[GK]2020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项目实施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中备注增加以下条款要求:
“2、本项涉及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含检验报告、产品相关证明文件、截图及图片)的,若投标人投标时无法提的,可提供承诺函,承诺相关佐证材料在设备交货验收时提供,作为验收证明材料,若验收时未提供或提供的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该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及该项目招标文件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司法厅
地 址:鼓楼西门井边亭11号
联系方式:0591-87765610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0591-8800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振云
电 话:0591-87765610
福建信发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