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本次建设的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内有各个分厂厂房。
本次招取的预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的安防、信息化等建设项目。
二、造价咨询服务要求
1、竞价供应商的主要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在工作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2、竞价供应商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份数、组成向招标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4、竞价供应商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招标方的损失,竞价供应商应赔偿损失。
5、竞价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6、竞价供应商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7、竞价供应商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得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三、其他补充条款
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在接到招标方正式通知(委托单或电话通知)委托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若因项目较为复杂需延长时限的,必须提前书面提交申请并经委托方同意。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完全满足委托方的要求。单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超时限未完成,或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较差明显不能满足委托方实际需求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单项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每次不少于履约保证金的50%),直至中止合同。
2、各竞价供应商虚假应标、恶意竞标、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对用户造成泄密或其他严重损失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并列入黑名单,通告相关单位,不得再次承接该类工程。
3、付款:待出具单项委托项目的合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的造价咨询费。
4、服务期限:本次成交的预算编制、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费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因服务期内造价咨询单位多次违反采购方规定及要求的或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本次采购服务的费用包括了现场勘查费等所有费用。
6、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