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XFZB-2016-134
3. 采购人:福建农林大学
联系人:陈银霞 电话:0591-83789499
4.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联系人:孙秀娟 联系方式:0591-88002309/88002765 传真:0591-88002607
5.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1月8日
6.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附件A评标方法和标准中A项技术部分评分中A1项由原先的修改为:
A1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和设备质量情况(满分37分)评标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各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说明情况,以及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等方面。由评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对所投标设备的参数是否正偏离与负偏离做出评价,带“★”号技术参数要求中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未带“★”号技术参数要求中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正偏离不加分;带“★”号技术参数为重要指标,如有累计三项及以上不满足要求的,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此项得分在18分以下的,即视为技术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合同包1品目号1-1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技术参数中条款4.7(2)点由原先的修改为:“(2)20× 平场全复消色差荧光物镜,N.A.不低于0.8;”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合同包1品目号1-1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技术参数中条款6.19点由原先的修改为:“6.19图像工作站一套:经共聚焦厂家验证其稳定性和匹配性”。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合同包1品目号1-1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技术参数中增加4.7点由原先的修改为:
“★4.7物镜:(1)10× 平场全复消色差荧光物镜,N.A.不低于0.45;(2)20× 平场全复消色差荧光物镜,N.A.不低于0.8;(3)40× 平场全复消色差水镜,N.A.不低于1.2,水镜 ;(4)63× 平场全复消色差荧光物镜,N.A.不低于1.40,油镜,适用于共聚焦和超高分辨率成像;”
(5)其余不变。
7.本公告为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及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各投标人请在2016年11月19日上午12:00前将公告回执传真至我司确认。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