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附件A: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评标标准:
评标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实施指引》补充通知(一)(二)(三)(四)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合格报价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议过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1)投标文件;(2)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3)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4)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5)配套货物的齐全性;(6)报价人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7)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8)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费和维保费;(9)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服务的费用;(10)投标人的业绩及经营信誉;(11)投标样品。
A、政策价格折扣
(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如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折扣详见下表(属于国家强制节能的产品本项不再予以价格扣除):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10%(含10%)以下 |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报价3%的价格扣除 |
10%-30%(含30%) |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报价6%的价格扣除 |
30%-50%(含50%) |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报价8%的价格扣除 |
50%以上 |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报价10%的价格扣除 |
注:在执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制度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的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不再执行此前公布的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
中央、省出台的同类型价格扣除因素不重复计算。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在价格扣除表中填写,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报价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B、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扣除幅度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对小型、微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若投标人进行价格扣除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
注: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定标原则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注:若报价相同的,则同一合同包中投标产品拥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认证数量最多的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且拥有认证数量相同的,则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仍均相同,则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序。
三、废标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公开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本次采购福建警察学院4号学生公寓组合家具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所采购货物的企业。投标产品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产品(其中,产品为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厂序列号等)。产品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以下数值允许在±2%范围内偏差。
2、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品目号 |
1-1 |
货物名称 |
学生公寓组合床柜 |
型号规格 |
2000*900*2800 |
数量 |
约861套,具体按实结算 |
1、品名:单人高架床-侧梯铁床架
2、规格:2000*900*2800mm
3、材质要求:
所有钢材均采用国家标准钢,高频焊接,各钢件经除锈、酸洗、磷化等工序,经防锈处理,外层采用聚脂环氧粉末喷塑,颜色为灰白色,焊接表面波纹均匀,焊接处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并保证无脱焊、虚焊及焊穿等现象。★床立柱与床横梁间采用卡式连接,不得使用螺栓或焊接方式连接;拆装方便、安全性高。
4、部件规格:
立柱 方管60*60*2mm(双面喷塑)
横梁 矩管60*40*2mm(双面喷塑)
上短横梁 短管60*40*2mm(双面喷塑)
下短横梁 短管60*30*2mm(双面喷塑)
床挂件 钢板26*26*195*2mm
床护栏 圆管φ19*1.5 mm
档头 圆管φ19*1.5 mm
蚊帐架 圆管φ16*1. 2mm
床桓 矩管30*20*1mm
楼梯立柱 方管50*30*1.2mm
楼梯踏板 方管50*30*1.2mm(做踏板加上软塑胶)
品名:单人高架床-侧梯木家具
规格:1960*618*1695
材质说明:、
1.柜身采用白橡木纹三聚氰胺双饰面制作,内基材为杉木生态板,台面厚24mm,其余板厚为17mm。背板为同色5mm中纤宝丽板,板露边处需要PVC加热溶胶封边,保证受热受冻均不会脱胶开裂。
2.配件部分:铰链采用翻版式特殊铰链,锁片为单片式挂锁锁片,铁质锁孔护盖,钢制圆形拉手,挂衣杠采用φ19mm不锈钢管,木质键盘架及抽屉配优质抽底路轨,底脚配13mm防水脚垫。
品名:床板
规格:1955*840*18(按铁床实际空间制作)
材质:采用18mm杉木板拼接而成,经干燥、防腐、防蛀处理,板底加故4根40*30mm杉木条为支撑点,制作牢固可靠,双面平整。整体床板需由不多于7片杉木板构成,床板四周与床架缝隙不大于5mm,床板需要四面抛光,整体床板无板皮,无发霉,无烂疤等质量缺陷。
品名:公寓椅
材质:椅架采用φ22Xl. 2mm钢管,静电喷塑,灰白色。座、靠板采用多层模压胶合浸渍饰面板制作,白橡木纹,板厚为11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