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长乐市江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招标项目
2. 项目编号: XFZB-2016-19
3. 采购人:长乐市江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忠辉 联系电话:0591-28765976
4.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联系人:孙秀娟 联系方式:0591-88002309/88002765 传真:0591-88002607
5.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4月29日
6.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附件A:评标方法和标准中B6条款由原先的修改为:
B6、根据投标人自身具有货车的情况进行评分(车辆登记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一辆的得1分,每增加一辆加0.5分,满分3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图片,原件备查,未提供者不得分。 |
3分 |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先修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6月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3)其余不变。
7.本公告为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及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各投标人请在2016年5月24日上午12:00前将公告回执传真至我司确认。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