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合同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按以下收费标准的80%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00万元,按中标金额的 1.5%计取;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按1.1%计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 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账号:16109010010039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