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路3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灵珍 0591-880023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确保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车辆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广大供应商正当权益,现将项目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进行网上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技术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总队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并进一步论证完善,意见建议具体采纳情况不再反馈供应商,具体技术参数、预算价格和数量等信息最终以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5月28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和建议以邮件形式反馈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fjxfzb@126.com)邮箱,超过公示期上报的将不予接收。
三、意见建议反馈要求
1.意见要求:提出意见按附件2格式填写,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意见建议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加盖制造商公章)等,无盖章意见或意见不具体或证明材料不充分的视为无效意见,不列入论证研究范围。
2.提供资料:反馈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面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盖章)(如有);
(2)意见反馈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盖章);
3.资料上传要求:
(1)邮件主题:某某公司关于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车辆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的意见建议。
(2)邮件正文:写明公司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方便需要时对接。
(3)邮件附件:
附件1:将营业执照(盖章版)、法人代表(盖章版)和授权人证明文件(盖章版)等基本信息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命名为:附件1某某公司单位基本信息;
附件2:将所有意见建议表(盖章版)和证明、论述资料(盖章版)扫描成1个PDF文档(按照意见表在前、证明资料紧贴其后的顺序逐个装备排序)上传,命名为:附件2某某公司意见及证明资料盖章资料;
附件3:将意见建议表Excel电子版作为附件3,命名为:附件3某某公司意见建议电子版资料(方便汇总整理意见)。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请广大供应商站在提升产品性能、提高战斗力标准的角度提意见,如因自身产品性能不满足要求提出的不合理意见将不会被采纳。项目后续相关采购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有意向,请及时关注后期公告。
附件:1.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车辆技术参数
2.意见反馈表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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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