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综合楼7层小剧场休息室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综合楼7层小剧场休息室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4-FS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光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女士,0591-837331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爱光,0591-880023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综合楼7层小剧场休息室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4-FS40
项目名称:综合楼7层小剧场休息室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3.09100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9100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比选内容与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比选保证金(元) |
1 |
综合楼7层小剧场休息室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
详见“第三章 比选内容及要求” |
1项 |
130910.05 |
26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参与比选单位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参与比选单位。
(2)参与比选单位应符合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参与比选单位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③单位负责人及参与比选单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与比选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⑥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4)参与比选单位须提供参加比选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5)参与比选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相关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参与比选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与比选单位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比选单位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比选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参与比选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方式: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参与比选单位必须购买本比选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或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比选文件的参与比选单位投标将被拒绝。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参与比选单位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比选公告中注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参与比选单位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比选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2024年5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3.账 号:100026211970010002
4.邮箱:fjxfzb@126.com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46号
联系方式:何女士0591-83733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陈爱光,0591-8800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光
电 话: 0591-88002309
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091005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