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乐市中医院的委托,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书编号: XFZB-2013-18 (2013长乐财购计【019】号)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数字胃肠机等 |
医疗设备 |
医疗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长乐市中医院 |
0591-28935118 |
长乐市 |
自动凝血测试仪 |
1套 |
3.预算价:合同包一:人民币贰佰零肆万元整(¥:2040000.00);合同包二: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 1日至2013年4月16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6.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公司网址: www.fjxfzb.com 邮箱:fjxfzb@126.com
7.投标人资质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投标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2013年4月23日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3年4月23日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11.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