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旅游公厕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3-QZ036-1
项目名称: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旅游公厕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旅游公厕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
详见“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290010.00 |
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工程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代表人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无需提供此件);③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承诺函。(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6)供应商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7)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8)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采购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将被拒绝。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供应商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采购公告中注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响应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
职务分工 |
联系人 |
职责范围 |
联系电话 |
1 |
项目经办 |
庄先生 |
负责采购文件的咨询、答疑等工作 |
18065229015 |
2 |
总台/财务 |
庄小姐 |
负责受理报名、采购文件出售(邮寄),磋商保证金及服务费收取等工作。 |
0595-28937528 |
项目联系邮箱: qzxf2013@163.com |
公司传真: 0595-28931528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 |
报名费、磋商保证金、服务费转账账号如下: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山支行
账 号:9070611080010000018159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闽台缘博物馆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北清东路212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7705957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
联系方式:庄玮明 、骆妙艺 0595-28937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玮明、骆妙艺
电 话: 1806522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