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公安局委托,对福清市看守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3-08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包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设备 |
其他专用设备 |
监控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福清市公安局 |
13705958777 |
福清市 |
包二LED液晶拼接墙 |
1批 |
包三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
1批 |
包四机房建设、防雷及审讯室软包部分 |
1批 |
3、最高限价:合同包一:人民币肆佰叁拾万零玖仟壹佰零捌元整(¥:4309108.00);合同包二: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合同包三:人民币叁拾壹万零柒佰贰拾元整(¥:310720.00);合同包四: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贰佰柒拾伍元整(¥:315275.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7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秀娟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88002765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合同包一与合同包三投标人须获安防工程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涉密信息系统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7月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3年7月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