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书编号: XFZB-2014-03
2.招标项目内容: 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报告厅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 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8965084718
4.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联系人:陈炜芹 联系方式:0591-88002309传真:0591-88002607
5.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2月 8 日
6.变更内容:
(一)原项目样品要求
②提供主席椅一张
②提供礼堂椅一张
(1)样品须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之前将样品送达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采购中心样品区,并安装完毕,逾期不予受理。若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款式、材质、规格、颜色、工艺等参数如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的样品须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采购人将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3)专家评审过程中如需对样品进行检验测试或破坏性测试,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回,评标结束后直接封样作为验收时的依据之一,验收结束后退回。未中标人的样品必须在评标结束后前往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来办理退回手续,否则将视为未中标人丢弃样品,招标代理人不负保管责任。合格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如下所有样品,所提供的样品必须齐全,未提供齐全的样品按无效标处理。
更改为:
(一)项目样品要求
①提供报告厅专用桌椅样品一套以及蓝色、黄色旁听桌面板各一面(可供学校选择)。
附件一:
②提供礼堂椅一张
(1)样品须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之前将样品送达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采购中心样品区,并安装完毕,逾期不予受理。若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款式、材质、规格、颜色、工艺等参数如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的样品须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采购人将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3)专家评审过程中如需对样品进行检验测试或破坏性测试,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回,评标结束后直接封样作为验收时的依据之一,验收结束后退回。未中标人的样品必须在评标结束后前往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来办理退回手续,否则将视为未中标人丢弃样品,招标代理人不负保管责任。合格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如下所有样品,所提供的样品必须齐全,未提供齐全的样品按无效标处理。
七、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必须加盖公章确认并将回执传真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号:0591-88002607)。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1日
回 执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此通知,并知悉通知内容,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