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县水利局的委托,对平潭县水利局防汛物资及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培训演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1、招标编号:XFZB-2014-20
2、询价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包一防汛物资 |
防汛物资 |
详见询价文件 |
1批 |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附件B技术规格与要求” |
平潭县水利局 |
24366152 |
平潭县 |
包二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培训演练 |
培训 |
详见询价文件 |
1项 |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附件B技术规格与要求” |
平潭县水利局 |
13799939298 |
平潭县 |
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合同包一:人民币壹伍拾万元整(¥500000.00);合同包二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
4、发售询价文件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燕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报价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报价人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报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报价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报价人”规定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价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4年4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11、标书售价及要求:询价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