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FZB-2022-W32
采购项目名称:食用肉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合同包总数: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8日
公告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17: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17:00:00
竞价起始时间:2023年2月14日09:3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10:00:00
合同号 |
序号 |
检测项 |
主要服务要求及内容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1 |
猪肉 |
1、检验项目: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
2、检测方法:GB/T 22286-2008。
3、检测单位:0.1ng/g。 |
1批次 |
1300 |
1300 |
2 |
牛肉 |
1、检验项目: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
2、检测方法:GB/T 22286-2008。
3、检测单位:0.1ng/g。 |
1批次 |
1300 |
1300 |
注:
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复印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
注:
报价方式:本项目根据已提供的最高限价单价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折扣率的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0.98、0.95等,折扣率不得超过1,否则为无效报价。成交后根据对应的最高单价限价*供应商的折扣率报价*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本项目1年预估费用为6万元,有效服务期限为3年(即服务期为2023年-2025年)。
根据相关规定,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竞价(以下简称“竞价”)方式组织实施本次货物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竞价报价人
1、有能力提供本竞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符合下述规定条件的报价人:①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竞价承诺书。
3、报价人的资格声明。
4、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6、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9、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0、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11、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竞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注:
(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报价人盖章,并在网上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所有相关材料,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报价人,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
二、报名须知:
1、本次采购接受国产产品参与竞价。
2、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 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报价人有责任对以上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3、报价人对每个项目合同包报价时都必须扫描上传有效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报价书、报价人声明、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代表人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报价一览表、项目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等,或其它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在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文件应按上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在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内容(含品牌、技术参数)。
4、报价人竞价报价的货物必须符合网上竞价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项目内容(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售后服务)作出明确、具体的确定性说明,带有范围值的参数必须写明实际响应数值,不接受可选性报价(如详细配置有“可选购、大于、小于、优于”等描述都将视为无效报价),若照抄竞价文件技术要求,出现可选性报价,或经相关比对发现其描述与实际有不符或出入的,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其竞价无效。
5、网上竞价公告载明的要求中涉及的报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要求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竞价文件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报价人报价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6、竞价成交供应商的纸质报价文件应按要求的报价格式填写制作完整,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报价书、报价人声明、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代表人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报价一览表、项目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等,或其它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整本报价文件须加盖面章和骑缝章,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书面递交三份纸质报价文件。
三、竞价准则
2、竞价过程中,每个报价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各个报价人之间不做报价高低限制,超过最高限价单价及总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3、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可以在规定的报价时限内进行报价,直到竞价截止时间为止。4、最终有效报价确认办法
(1)竞价结果在提交的报价文件全部满足竞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价格最低者成交(报价相同者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确认。
(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①报价人在竞价平台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与报价人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以报价人在竞价平台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②报价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报价一览表中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报价一览表中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五条第3款规定经报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价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5、报价人应遵守采购相关法规,若报价人违反规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6.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价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6.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报价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竞价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报价无效。
四、竞价结果确认
1、网上竞价公告期满,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同时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xfzb.com)、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价平台(http://121.42.9.114:8020/ptlogin1.cfm ))、上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2、网上竞价公告期满,若无三个(含)以上的报价人参与报价,或参与竞价的报价人报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网上竞价无效。
3、采购单位在提出采购需求时指定品牌的,须在采购单位指定的品牌范围内选定,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价无效。
五、竞价报价偏差
1、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报价文件未按竞价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报价文件载明的竞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价文件规定的;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价文件的要求;
(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竞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2、细微偏差。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价公告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报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对存在细微偏差的报价人要求在审核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对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审核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报价人的认定。3个以上(含3个)的累积细微偏差视为技术商务不合格,该报价人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审核时依据报价人的全部报价材料,对照竞价文件要求进行审核,逐一核对报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单单依据“项目说明一览表”做出评价。资格条款和不响应即为无效报价的实质性条款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或该项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或该项实质性要求不响应;其他条款,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要求报价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报价人的内容为准进行审核。报价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人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报价人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报价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六.竞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竞价保证金。
七、签订合同、服务时间、服务地点
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进行服务。
八、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一次1000元整向采购人收取。
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
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100026211970010002。
九、签订合同
1、签订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若成交人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4、采购人与成交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5、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6、成交人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竞价文件中未予列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除不可抗力外,因成交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②未按照竞价文件、报价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
※若上述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成交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飞路151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 :0591-87732194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8002309
传 真:0591-88002607
联系人:周灵珍
电子信箱:fjxfzb@126.com
附件:竞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