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建省检察机关“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省级部署点运行环境建设项目安全测评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FJXFZB[DY]2022011-1
2、项目名称:福建省检察机关“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省级部署点运行环境建设项目安全测评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协商保证金 |
1 |
1-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1项 |
139100 |
否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139100 |
139100 |
1391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福建省检察机关“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省级部署点运行环境建设项目安全测评服务 |
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林路35号互联网小镇(飞客小镇)产业园5号楼206单元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12-14 16: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12-19 23:59: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12-20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本级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 1号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12-20 15:00,福州市本级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 1号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姓名:徐银华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联系方法:0591-88015562
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灵珍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法:0591-88002309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