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FZB-2022-FS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财政厅2023-2024年福建省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公开选聘第三方机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比选文件“第一章 比选邀请 ”中的“比选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最低限价(元) |
比选保证金(元) |
1 |
1-1 |
2023-2024年福建省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公开选聘第三方机构项目 |
详见“第三章 比选内容及要求” |
1项 |
100000 |
1 |
1000 |
更正为: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最低限价(元) |
比选保证金(元) |
1 |
1-1 |
2023-2024年福建省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公开选聘第三方机构项目 |
详见“第三章 比选内容及要求” |
1项 |
90000 |
1 |
900 |
2、比选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项 号9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一次性收取7500元服务费,由中标人进行均摊。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一次性支付给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
更正为
“1)本项目一次性收取6750元服务费,由中标人进行均摊。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一次性支付给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
3、比选文件“第三章 比选内容及要求”中的“一、项目概述”
“2、本项目招标预算总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入选5家),比选报价按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元/家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无效。”
更正为:
“2、本项目招标预算总额为人民币:450000元(入选5家),比选报价按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0元/家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无效。”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财政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方式:肖工 0591-87097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联系方式:林娜 0591-8800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
电 话: 0591-8800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