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闽侯县档案馆2022-2023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2-FS22
项目名称:闽侯县档案馆2022-2023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闽侯县档案馆2022-2023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类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项 |
34.005 |
0.34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境内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说明)函。 (4)投标人能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5)投标人具备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档案数字化加工类)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注:“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要求福建省内投标人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按相关规定,福建省外投标人应具备甲级资质)(6)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是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0日 至 2022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方式:招标文件售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传 真:0591-88002607
联系人:陈爱光
电子信箱:fjxfzb@126.com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000262119700100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档案馆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科技中心
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1-22071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联系方式:陈爱光,0591-8800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光
电 话: 0591-8800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