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永春县红火蚁防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1-QZ035-1
项目名称:永春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永春县红火蚁防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红火蚁防控服务 |
8920(亩) |
190000 |
否 |
190000 |
38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将被拒绝。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供应商须将购买标书费用、谈判保证金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报价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1 |
3.2.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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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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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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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序号 |
职务分工 |
联系人 |
职责范围 |
联系电话 |
1 |
项目经办 |
庄先生 |
负责谈判文件的咨询、答疑等工作 |
18065229015 |
2 |
总台/财务 |
庄小姐 |
负责受理报名、谈判文件出售(邮寄),谈判保证金及服务费收取等工作。 |
0595-28937528 |
项目联系邮箱: qzxf2013@163.com |
公司传真: 0595-28931528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 |
报名费、谈判保证金、服务费转账账号如下: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山支行
账 号:9070611080010000018159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13600720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临街商铺第8幢3楼278号
联系方式:庄玮明 、张长淮 0595-28937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玮明、张长淮
电 话: 1806522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