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对闽侯县新城区10号路、花园路给水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3-16 (2013侯财购计(113)号)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闽侯县新城区10号路、花园路给水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
其他货物 |
给水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闽侯县自来水公司 |
0591-22071118 |
闽侯县 |
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壹仟肆佰陆拾叁捌角伍分(¥:1051463.85);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炜芹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具有(2008年后)省级及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或经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
(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国家有相关要求的(如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计量合格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4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3年4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