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监狱核酸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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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6-23 浏览次数:717
福建省莆田监狱核酸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FJXFZB[GK]2021018-1)
一、项目编号:[3500]FJXFZB[GK]2021018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莆田监狱核酸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FJXFZB[GK]2021018-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莆田安泰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胜利南街372号2楼 |
592435.2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FJXFZB[GK]2021018-1 包1
莆田安泰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90107 健康检查服务 |
健康检查服务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1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592435.2000 |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郭更新 (包1) |
评审专家: |
林风华,孙丽清,左松影,李雁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中标金额在50万元(含,下同)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9%收取。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3.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3.2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3.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账号:10002621197001000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FJXFZB[GK]2021018-1 包1 :5831.92元 收取对象: 莆田安泰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责任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莆田监狱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2089号 联系方式:0594-3394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0591-8800230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孙秀娟 电 话:0591-88002309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