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2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议:(1)标记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合计2项:★(一)、★(二)】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其投标无效;(2)未标记“★”的技术要求【合计10项:(三)3.1—3.3;(四)4.1—4.5;(五)5.1—5.2】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每项中的任一小项负偏离视为整项负偏离);正偏离均不加分。 |
2、需求分析方案 |
3 |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需求分析方案,包括业务需求分析、软硬件需求分析、性能需求分析、安全需求分析,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3、项目业务分析与设 计 |
3 |
投标人需依据食用林产品安全追溯业务现状,对林产品的食品安全追溯关键业务活动进行分析,同时,须提供业务量分析等。业务总体设 计完整、表述清晰,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4、数据结构设 计 |
3 |
投标人需依据需求分析、项目业务分析,出具数据库结构设 计。应保证设 计完整、逻辑清晰、考虑可扩展性,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5、应用系统总体结构设 计 |
3 |
投标人需依据行业现状,出具应用系统总计结构设 计,包含应用层体系架构描述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6、生产主体子平台设 计 |
3 |
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子系统结构、详细需求实现思路,对其中重要业务模块进行详细描述,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7、管理子平台设 计 |
3 |
投标人需提供管理子平台的系统功能结构、详细实现思路,对其中业务模块进行详细描述。由评委根据以上内容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8、服务平台设 计 |
3 |
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子平台的系统功能描述及实现思路,对其中业务模块进行详细描述,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9、应用支撑平台设 计 |
3 |
投标人需提供应用支撑平台的详细实现思路,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1 |
为保障平台一张图地理信息服务的科学性,投标人应具备实时地图渲染服务技术能力或地理信息应用管理能力(提供省 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相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的得1分) |
1 |
为保障追溯平台工作流程的质量,投标人具备信息工作流系统技术能力(提供省 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相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的得1分) |
10、统计分析预警平台 |
3 |
投标人需提供统计分析预警平台的系统功能结构、实现思路,对其中业务模块进行详细描述。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1 |
投标人具有信息综合分析等统计相关技术能力(提供省 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相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的得1分) |
1 |
投标人具有决策支持模型等预警相关技术能力(提供省 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相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的得1分) |
11、系统演示 |
8 |
投标人需对此部分所有内容进行系统原型演示: (1)系统整体演示:演示系统主体风格、设 计思路、系统价值取向、用户便捷度。投标人必须提供可操作的交互式系统页面,并以此来进行演示,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各子系统演示:对生产主体、管理、服务、统计分析等子系统进行概要性功能演示,投标人需提供高保真原型图来展示各个子系统的实现方式。演示全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3)主流程演示:投标人需对实际业务的整体流程进行演示,应包含产品生产、一物一码绑定、生产追溯、统计分析预警等,投标人需现场演示RFID识别标签和二维码实际操作。演示全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
12、技术架构设 计 |
3 |
投标人应对系统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架构设 计进行阐述。系统须选用稳定、成熟架构,以及MySql分布式数据库进行技术实现,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13、数据库技术路线设 计 |
3 |
投标人须结合当前业务现状和架构设 计,提供数据库技术路线设 计,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1 |
投标人具备海量信息存储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并提供证明的得1分 |
1 |
投标人具备大数据知识挖掘技术或数据挖掘分析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并提供证明的得1分 |
14、安全系统设 计 |
3 |
投标人应对系统建设所需的安全系统设 计进行阐述,包括保护等级、体系结构规划、安全技术方案、密码技术方案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15、行业软件产品研发基础 |
1 |
投标人具有林业/森林领域内数据记录系统(或移动业务管理系统)开发经验的得1分(需提供省 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相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 |
投标人具有林业/森林领域内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经验的得1分(需提供省 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相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 |
投标人具有林业/森林领域内智能系统(或物联网相关)开发经验的得1分(需提供省 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相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6、项目负责人能力 |
1 |
投标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领域正高级职称,二级或以上得1分,三级得0.5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保证明); |
1 |
投标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 级及以上个人奖励,并提供相关证明的,得1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7、项目团队实施能力 |
2 |
项目团队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项目成员中具有信息系统领域高级职称6人以上的得2分,3-5人的得1分,1-2人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社保证明) |
18、项目团队研发能力 |
3 |
项目团队具有稳定的技术开发服务队伍,项目开发人员不得少于5名,其中博士成员多于5(含)人的得3分,硕士成员多于5(含)人的得1分,学士成员多于5(含)人的得0.5分,其余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社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