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海都传媒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福建海都传媒有限公司老榕水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XFZB-2019-FS56-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FZB-2019-FS56-1
项目名称:福建海都传媒有限公司老榕水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爱光
联系方式:0591-8800230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海都传媒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君熙 ,1359944448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生活用水
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1:
1、生产产品要求:
①由采购人提供包装用桶标;桶胚、桶口收缩标、收缩膜、包装用套袋等其他生产用配件由中标人提供;
②矿泉水生产规格330ML,等。
合同包2:
1、生产产品要求:
①由采购人提供包装用桶标;桶胚、桶口收缩标、收缩膜、包装用套袋等其他生产用配件由中标人提供;
②山泉水生产规格4.5L;等。
合同包3:
1、生产产品要求:
①由采购人提供包装用桶标;桶胚、桶口收缩标、收缩膜、包装用套袋等其他生产用配件由中标人提供;
②矿泉水生产规格4.5L;等。
合同包4:
1、生产产品要求:
①由采购人提供包装用桶标;桶胚、桶口收缩标、收缩膜、包装用套袋等其他生产用配件由中标人提供;
②山泉水生产规格11.5L;等。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12月28日前。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爱光,0591-8800230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8日
中标日期:2019年11月28日
总中标金额:368.8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第一中标人:福建白岩矿泉水有限公司 |
闽清县坂东镇仁溪村仁溪2号 |
18.400000 |
1 |
第二中标人:福建省润和矿泉水有限公司 |
闽侯县南屿镇龙泉村门前山 |
20.600000 |
2 |
第一中标人:福建水仙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登云路388号登云高尔夫球场北区9号间 |
100.000000 |
2 |
第二中标人:福州市十八重溪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香槟路13号新罗商会5楼 |
102.000000 |
3 |
第一中标人:福建省润和矿泉水有限公司 |
闽侯县南屿镇龙泉村门前山 |
101.000000 |
3 |
第二中标人:福建白岩矿泉水有限公司 |
闽清县坂东镇仁溪村仁溪2号 |
102.000000 |
4 |
第一中标人:福建水仙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登云路388号登云高尔夫球场北区9号间 |
147.000000 |
4 |
第二中标人:福州市十八重溪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香槟路13号新罗商会5楼 |
148.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533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其分配的合同份额比例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中标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1.10%;……。备注:合同包1第一中标人代理服务费0.1656万元,第二中标人代理服务费0.1236万元;合同包2第一中标人代理服务费0.9万元,第二中标人代理服务费0.612万元;合同包3第一中标人代理服务费0.909万元,第二中标人代理服务费0.612万元;合同包4第一中标人代理服务费1.323万元,第二中标人代理服务费0.888万元
评审专家名单:
黄碧明、杨希、付中民、林向明、刘敢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福建海都传媒有限公司老榕水采购项目
合同包1:
第一中标人福建白岩矿泉水有限公司,品牌规格:白岩330ML,数量:一批,单价:0.92元/瓶;
第二中标人福建省润和矿泉水有限公司,品牌规格:贝弗利330ML,数量:一批,单价:1.03元/瓶;
合同包2:
第一中标人福建水仙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品牌规格:水仙山4.5L,数量:一批,单价:5.00元/瓶;
第二中标人福州市十八重溪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品牌规格:十八重溪4.5L,数量:一批,单价:5.10元/瓶;
合同包3:
第一中标人福建省润和矿泉水有限公司,品牌规格:贝弗利4.5L,数量:一批,单价:5.05元/瓶;
第二中标人福建白岩矿泉水有限公司,品牌规格:白岩4.5L,数量:一批,单价:5.10元/瓶;
合同包4:
第一中标人福建水仙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品牌规格:水仙山11.5L,数量:一批,单价:7.35元/瓶;
第二中标人:福州市十八重溪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品牌规格:十八重溪11.5L,数量:一批,单价:7.40元/瓶。
服务要求:中标人对此次招标采购的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对所供的货物提供不少于原厂1年的质保期。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时开始计算;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由中标人负责包换;在质量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内;等。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