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收费金额:0.3150万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其他: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标准为1.50%; 3)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 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 4)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2621197001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