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福州边检站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XFZB-2017-FS35
3.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林强 电话: 13859091881
4.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联系人:陈爱光 联系方式: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5.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4月19日
6.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15防暴头盔中的“9、中标后需提供产品155万责任保险并提供保单原件复印件;”修改为“9、中标后需提供≥150万责任保险并提供保单原件复印件;”
(2)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15防暴头盔增加“11、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2连接式防暴喷雾警棍增加“9、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4)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3连接式长警棍增加“9、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5)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5警用带锁胸叉增加“9、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6)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8单警甩棍增加“11、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7)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9催泪喷射器增加“12、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8)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10强光手电增加“12、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9)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17护肘护膝增加“7、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10)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18护目镜增加“5、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11)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20反光背心增加“3、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12)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21单发网枪增加“6、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13)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22小型电警棍增加“4、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14)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1催泪臂式盾牌的“7.14、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更改为“7.14、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15)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4警用抓捕器的“9、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更改为“9、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16)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6橡胶警棍的“4、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更改为“4、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17)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7多功能腰带的“12、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更改为“12、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18)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12防拨手铐的“10、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更改为“10、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19)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13防暴服的“9、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更改为“9、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20)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14防刺衣的“7、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更改为“7、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21)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14防刺衣的“9、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更改为“9、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22)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品目号1-16铝合金盾牌的“7、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更改为“7、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23)原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由原先的更改为: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24)其余不变。
7.本公告为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及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各投标人请在2017年5月17日上午12:00前将公告回执传真至我司确认。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