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医院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XFZB-2017-FS-G01;
三、招标方式:院内招标;
四、工程发包价: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玖佰柒拾伍元陆角(¥265975.6);
五、 施工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福州市第一医院;
六、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七、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的,则按每日3000元/日处罚,以此类推。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
九、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厅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是临时建造师),且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且为本单位职工(以建造师资质证书上注明的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6、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按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已办理在榕备案登记;
7、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8、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十、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十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在勘察现场前,潜在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先行知悉招标范围,勘察现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委托信、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请于2017年4月1 日至2017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福州市第一医院总务处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到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十二、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工程控制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售价为15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十四、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14:30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 14:30
获取招标文件、递交相关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爱光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0591-88002607 (传真)
公司邮箱:fjxfzb@126.com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
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100026211970010002
福州市第一医院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