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青口投资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324国道两侧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6-34 批复号:2016侯财购计[147]号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324国道两侧绿化养护项目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闽侯县青口投资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
0591-22799633 |
闽侯县 |
3、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陆拾贰万伍仟玖佰元整(¥56259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爱光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 A、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 B、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名单内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9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