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委托,对海警一支队防风水鼓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6-FS36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用途 |
完工期 |
技术参数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海警一支队防风水鼓维修保养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所报工期不得超过30天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 |
1805036257 |
福建省 |
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公休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爱光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为具有钢船生产能力的船厂,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12、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