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实验中学委托,对闽侯县实验中学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4-30 批复号:2014侯财购计[268]号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
空调 |
办公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实验中学 |
22077255 |
闽侯县 |
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零叁万零捌佰贰拾叁元整(¥:2030823.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2楼(汽车南站旁、汉庭酒店二楼)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炜芹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2楼(汽车南站旁、汉庭酒店二楼)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⑤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7月23日][上午9:15](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4年7月23日][上午09:15](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图纸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