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3-63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垃圾处理设备 |
其他专用设备 |
保洁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13509327477 |
晋安区 |
垃圾处理设备 |
其他专用设备 |
保洁 |
1批 |
3、最高限价:合同包一:人民币叁佰陆拾壹万贰仟元整(¥3612000.00);合同包二:人民币叁佰壹拾叁万贰仟元整(¥31320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26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炜芹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若有其他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所投的车辆产品应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产品,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5)所投车辆须在国家发改委有上牌《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有免税《目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 楼【汽车南站旁】)。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