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平潭检验检疫监管信息化平台数据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 XFZB-2013-74 2013平潭财购计[070]号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平潭检验检疫监管信息化平台数据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系统集成 |
建设 |
1批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3805026133 |
平潭 |
3.预算价: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万零捌仟贰佰伍拾元整(¥13508250.00)
4.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购买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5.发售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6.项目联系人: 孙秀娟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88002765 传真:0591-88002607 邮箱:fjxfzb@126.com
7.报价人资质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①需提供通过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报价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 报价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报价人提交以上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报价人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2014年1月8日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4年1月8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11.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