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泉州市车载便携两用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4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4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109900-其他仪器仪表 |
泉州市车载便携两用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 |
1(套) |
否 |
技术要求:1.监测接收机:频率范围:不低于8kHz-8GHz,扫描速度:≥50GHZ/s,实时中频带宽:40MHz,屏幕不小于10寸电阻式触摸屏,具备通用规格的电池,电池支持热插拔功能,整机重量:≤4.5kg;2.全自动测向系统:测向频率范围:不低于10MHz~8GHz,测向天线为监测和测向一体化设计,融合相关干涉仪和沃森瓦特比幅测向无线电测向体制,支持车载便携两用,支持可搬移应用(提供三脚支架),天线口径:不大于 380 mm;手持定向天线套装:频率范围:不低于8kHz-8GHz,主设备能够自动识别天线,自动匹配天线参数到测量结果。服务要求: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00 天内交货。验收方式:(1)期次1,合同验收:依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无线电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信函频管〔2023〕417号)相关要求及招投标文件、合同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在完成设备调试等工作后,向采购人申请可进行合同验收。验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验收,按合同条款完成合同约定的交付,随同货物应付供货清单、出厂检验报告、测试验证报告、设备质量合格证等。若验收不合格,中标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改后再次组织合同验收。(2)期次2,初步验收:合同验收合格后,中标人组织相关培训工作并由采购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人出具项目总结报告并按招标文件、合同等有关内容申请进行初步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要求对各个设备功能进行逐项检验和系统总体测试,均达到标书所要求的系统功能,并实现系统正常运行。中标人应负责在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3)期次3,竣工验收:在初步验收工作完成后对初步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经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可进行竣工验收。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招标文件、合同和投标文件为依据,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调试直至满足交付条件。在此期间,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
1,245,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