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成交金额(万元)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成交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0.7%;3)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 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成交服务费。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山支行 账 号:907061108001000001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