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江市融媒体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电中心大楼玻璃幕墙修缮工程项目(二期)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电中心大楼玻璃幕墙修缮工程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XFZB-2024-QZ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玮明、骆妙艺
项目联系电话:180652290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江市融媒体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晋江市新华街495号广电中心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柯先生 0595-856838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玮明 、骆妙艺 0595-2893752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广电中心大楼玻璃幕墙修缮工程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XFZB-2024-QZ048
2、项目名称:广电中心大楼玻璃幕墙修缮工程项目(二期)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广电中心大楼玻璃幕墙修缮工程项目(二期)
1.00
323,000.00
项
建筑业
否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采购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名称
1
913502006123117901
厦门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及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为本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供应商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采购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qzxf2013@163.com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4-11-23 09: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11-29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12-02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12-02 09:30,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8幢临街商铺3楼278号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汇款账号: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山支行
账 号:9070611080010000018159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11-22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2.3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