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75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75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金额(万元)5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金额(万元)50-100,收费费率标准0.9%;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0.5%,金额(万元)500-1000,收费费率标准0.2%;3)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山支行 账 号:9070611080010000018159